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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6章 初探赤铜岛(二)

时间:2024-01-26作者:喝柠乐很快乐

    众人在原地歇息了一会儿功夫以后,便重新踏上了路途。
    王清阳这次并没有再与何素衣比拼脚力,而是特地放慢了步伐,与余下众人并肩而行。
    赤铜岛的面积很大,按照李煜目测观察到的情况估计的话,至少与整座康乐城的占地面积都不相上下。
    这也让他感到十分的惊喜。因为,在之前的预想中,他一直认为,这方世界中所存在的小岛,应该不会很大。
    这点,他从蓝无疆所给出的地图上,便可判断出来。
    毕竟,在这份地图上,清晰的描绘出了这整块大陆的轮廓。
    以他的学识及眼力,轻易的便可洞悉这片大陆的大概面积。
    可让他没想到的是,这方世界的人,目测能力竟如此之差。
    明明在这地图上所标注的赤铜岛,仅仅只有指甲盖般大小。
    可等他实际登岛以后,才发现,这岛竟然能比得上一座康乐城的占地面积。
    而地图上所标注的康乐城,却是足足有半个手掌这么大。
    这完全就是不成正比的。所以,李煜先前的估测,才会因此而被误导,导致他认为,这片大陆很小,这赤铜岛也仅仅只是弹丸之地。
    这个发现,让李煜无比的庆幸,之前所做出的决定。
    如果他没有提前前来探查过一番,也许,等到他几年后,再来此登陆作战的时候,一定会吃上不少闷亏。
    好在,他与何素衣这一次提前来到了这里,对此处进行摸底打探。
    目前距离作战的时间,还为时尚早。经过此番打探,回到军中以后。
    他会对一系列的部署,以及对士兵训练方向,作出相应的调整,以更好的面对未来的登陆作战。
    众人又行进了近半个时辰后,他们终于是遇到了登岛以后的第一处岗哨。
    此岗哨建立在一片岩石带之上,木制结构的哨塔筑立在一大片的岩石堆之中,很好的为它提供了天然的保护屏障。
    岗哨值守的人手并不多,仅仅只有三人。出于谨慎,李煜还是悄悄的放出了神识,对哨塔的四周,进行了搜寻。
    经过几番的搜寻,李煜终于确认,此处的岗哨,的确如他们所见的一般,只有3人进行值守。
    为了不打草惊蛇,几人也是纷纷压低了行进的脚步声,尽可能的,将行进路线绕开了这处哨塔。
    半炷香后,众人彻底的远离了此处哨塔的监视范围。
    出于谨慎考虑,众人又行进了近半炷香的功夫,才彻底停下脚步。
    这时,李煜取出了小块木板,还有几张纸,以及他的铅笔。
    开始在纸上对这座岛的地形进行描绘,同时还把方才所遇见的岗哨,给标注了起来。
    看到李煜此时正如此专心的在描绘地形,众人也是在一旁耐心的等待,不发出任何声响,生怕打扰到他。
    等了约有小半炷香以后,何素衣开始有些不耐烦了,于是她向李煜所在之处,走近了几步。
    此时正专心绘制地图的李煜,压根就没心思去管她,任由她在一旁驻足观望。
    何素衣仔细的观察了一会李煜所绘制出的地形图,渐渐的,她就被李煜所绘之物给惊到了。
    她从未见过,有人能把地图绘制的如此生动形象的。
    就连方才她们所登陆的浅滩,以及哨塔周围的岩石带,在李煜的笔下,此刻都变得栩栩如生。
    除此之外,她还发现,李煜所使用的笔,压根就不是她平常所接触到的毛笔。
    而是一种,她从未见识过的不需要蘸墨的笔。这个发现,让她觉得十分的有趣。
    可目前李煜正在专心的绘图,她也不好在此时向他询问,因此,她也只能在一旁默默的等候。
    一炷香后,李煜终于是把当前,他们所走过的路途,以及所发现的岗哨,都详细的以素描的方式,给记录了下来。
    发现李煜停笔以后,何素衣立马就忍不住出声询问了起来。
    “李公子,你这绘图的方式,有些特别啊!
    我从未见过,有人能将地形图绘制得如此栩栩如生的。”
    “此种绘图的方式,乃是我私人绝学。从未在外人面前展露过,姑娘你曾经又怎可能见到过呢?
    不瞒,姑娘。李某的绘图之法,今日可是守次在外人面前,展露呢!
    何姑娘,你还当真是好运气啊!能见识到,李某此等不传秘术!”
    “切!本姑娘才不稀罕你这绘画之术呢!夸你两句,尾巴还翘上天了?
    还有,我问你!你这用来绘图的笔,可又是什么宝贝不成?
    为何不沾染上任何的墨水,便可在这纸上绘出色彩来?”
    “哈哈哈…原来何姑娘,感兴趣的是这个啊!此物名叫:铅笔。
    是李某在提炼矿石时,无意中所发明之物。
    算不上什么宝贝!如果姑娘你喜欢,李某送你一支便是!
    这东西,我想有多少,便能造出多少。”
    “此话当真?”
    “自然当真,那,这支铅笔,现在就归你了。”
    说罢,李煜将手中铅笔,直接递送到了何素衣的面前。
    何素衣见李煜竟然真就把这无需蘸墨的神奇之笔送给她了,她也是立马就接了过来,丝毫没有跟他客气的意思。
    “李煜,本姑娘现在都开始有点羡慕你这脑子了!
    你说你,这脑袋瓜,到底是怎么长的?为何总能想出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来?
    你所制作出来的每一样东西,几乎都是本姑娘生平从未见过的稀罕之物!
    我要是有你的一半脑子!我也不需要这般辛苦,经营那刀尖上舔血的营生了!
    我去经商,当个富甲一方的大财主那该多好啊!”
    “姑娘,此话差异!你贵为高高在上的武尊境强者,又怎能说出这般如此灰心丧气的话呢?
    在李某看来,姑娘目前所经营的雅茗轩,就挺好的。并没有姑娘你口中所说的那般不堪啊!”
    “你懂个鬼啊!不当家不知柴米贵,本姑娘为了这雅茗轩能一直存活下去,还真就没少操心!
    你别看我武道境界很高,就认为,本姑娘在这雅茗轩中,只是一个撒手掌柜,整天只会闭关潜心修炼!
    其实,雅茗轩很大大小事物,我都有亲自过问的。
    难道你真就天真的以为,仅凭借本姑娘的一个尊者虚名,就能在这西城之中,站稳脚跟?
    别做梦了!本姑娘的武道境界在这片大陆上,的确是凤毛麟角的存在没错!
    可又不是无敌!比本姑娘还要强上数倍的老怪物,又不是没有!
    远的不说,就在这康乐城之内,光本姑娘知道的,武尊境强者就不下3位!
    这还是在不包括大内皇宫里的那几位老东西的情况下!
    所以,你说,一个尊者的名头,还真能唬得住人吗?
    唬得了一时,唬不了一世!在经营上,许多的地方,许多的人脉。
    都还是得靠本姑娘亲自去梳理,才能保证我雅茗轩,在这西城之中,占有一席之地。
    做买卖,可不是江湖上的打打杀杀!人情世故中的弯弯绕绕可复杂得很呢!
    算了!说了你也不会懂!你这位背景殷实的大少爷,是明白不了,本姑娘的苦衷的!”
    “看来,是李某把在西城做买卖的活计想得太简单了!
    今日姑娘之言,李某受教了!”
    “哎…别别别!我可不敢对你说教!你可比我聪明多了!
    对了,跟本姑娘说说呗!这铅笔到底是如何制作出来的?
    为何它能如此神奇,不蘸任何墨水,就能绘出色彩!”
    “李某只能为姑娘简单讲述一下这铅笔的原理,但具体使用的什么材料,什么配方,李某可就不方便为姑娘一一描述了!”
    “无妨,无妨!你只需要告诉我,它为何能这般神奇,即可!”
    “其实,此笔的原理很简单。姑娘你,可以理解为,我用一块木头制作成了一支笔的形状。
    随后,在这块木头中,加入了某种能绘制出色彩的特殊材料,作为这支木笔的“笔芯”就可以了。
    这笔芯,你也可以理解为,是一种能在纸上留下颜色的石头!
    经过我的加工与打磨以后,它变成了“笔芯”的模样,被我塞到了这支木笔之中。”
    “哦~原来如此!你这般解释,我就明白了!
    原来这铅笔的制作,如此简单!它的关键,其实就这根木头中间的“笔芯”之上。
    只要找到,能在纸上留下印记的材料,其实无论是各种东西,其实都可以用你的这种方式,制作成铅笔!
    本姑娘,这样理解,没错吧?”
    “嗯…这要怎么说呢?何姑娘,你这般理解,的确是没有什么问题。
    理论上,也是行得通的!”
    “好啦,知道了~谢了!李煜!
    以后本姑娘自己也留意一下,看看有什么石头是能让白纸染上色彩的!
    到时候,我就可以自己制作铅笔了!”
    “呵呵!你高兴就好!那李某就祝姑娘,早日能找到这等材料,制作出属于你自己的铅笔了!”
    “哈哈哈,那借你吉言了!本姑娘真是个天才!”
    李煜此时看着何素衣捧着手里的铅笔,像个得到了什么新玩具的小女孩般,那欣喜的模样。
    他也不好再说些什么了,他才懒得提醒她这种制作铅笔芯的材料,难找得很。
    哪怕她真的找到了,也不可能制作得出铅笔芯来。
    毕竟,她手中,可没掌握混合出铅笔芯的其他几种材料,以及材料的配比。
    因此,她脑海中所认为如此“简单”的制作方法,压根就不存在!
    要是仅凭李煜的区区几句话,她就能制作出铅笔芯来,那才叫真的有鬼呢!
    两人结束了交谈以后,便再次从新踏上了征程。
    由于此岛将近有一整个康乐城般大,所以众人也清楚,仅靠今夜,是无法探查完的了。
    几人在又摸索到了几个岗哨的准确位置后,便决定寻找一处隐匿的地方,暂时藏身其中,好好休整一番。
    此时距离日出的时间,约莫也就两个时辰左右了。
    白天不利于他们的行动,因此,他们必须要在日出之前,找到一处安全且隐匿的地方藏身。
    否则,一旦天亮起来,他们的身影将很容易暴露在敌方的视野之中。
    经过一个多时辰的寻找,众人在一处火山底下,找到就一大片的火山岩碎石群,而在这碎石群中,有许多天然形成的洞穴。
    这些洞穴内部,盘根错节,四通八达,对藏匿身形,十分有利。
    几人进入到这些洞穴以后,沿着洞内弯曲崎岖的路走了一炷香的功夫。
    最终在一块巨大的岩层下放,找到了一处极为隐匿的地方落脚。
    此处地方,相当的隐匿,哪怕是有人从洞穴内部的小道经过,也不会察觉到这里。
    因为,这处地方被几块巨大的岩石,完全遮挡住了视线,从上往下看的时候,只能看到这几块黑不溜秋的大岩石。
    根本观察不到,这几块大岩石的底部,还存在有一处,能容纳下好几人的空旷之地。
    几人在此处落脚后,李煜从储物袋中,取出了一些干粮和水,分给了大伙。
    由于这次出发的比较仓促,他并未来得及准备更多的口粮,因此,也就只能将就着,吃这些青麦所制成的烤饼了。
    这些烤饼,可是他很久之前的存货了。自从他带领着军队,离开了古岚城以后,就再也没有动过这些干粮。
    如今,正好是派上了用场了。几人就这般盘坐在地上,就着水,小口小口的啃着这又硬又苦的青麦烤饼。
    青麦这种农作物,其实在李煜原先生活的那个世界,也存在。
    只是,他所在的那个世界中,青麦早已被先进的农业技术所改良,并不会像这种野生青麦般,苦涩味如此之重。
    在这片大陆上,穷苦人的比例还是占大头,穷人经常买不起价格较贵的精麦,小麦,大米,等粮食。
    因此,他们时常会到野外去采摘一些,能充饥的食物回家,熬成粥糊,或者制作成烤饼。
    而这野青麦,就是这片大陆上,最受普通人喜爱的植物之一。它有着极高的淀粉含量,以及超长的保存周期。
    制作的工艺也十分的简单,只需要将它晒干脱壳后,研磨成粉,便可以用来制作烤饼了。
    用青麦粉所烤制出来的烤饼,有着一股植物独有淡淡的清香,且能保存很长时间都不会变质,腐烂。
    因此,青麦烧饼也是这片大陆上,走南闯北,行走江湖的商人,侠客们,最喜爱的干粮之一。
    它的储存周期,它的充饥能力,以及它那绝对低廉的价格,是白面馒头,肉包子,小米,大米,等粮食所无法媲美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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