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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8章 这房子太不正常了

时间:2024-01-16作者:津门水叔

    虽然这套房子很小,使用面积满打满算只有40多平米,但租金可不便宜。
    最初的时候,一个月少说也要5000起。
    我们这座城市比不上北上广那样的一线城市,月租金这个价位已经把很多人拒之门外了。
    这么小的面积,比较适合一个人住,单身的租客很多,但是能付得起这么贵租金的单身狗却没几个,所以租客只能是职场精英。
    而且,必须是那些有钱有闲的单身贵族们,才更喜欢坐在宽大的玻璃窗前俯瞰城市美景。
    一般朝九晚五忙碌无比的悲催的社畜们,也没时间坐在窗台上体会这种小资情调,因为加班还来不及呢?
    所以,这里的第一个租客,也就是第一个被房子吓跑的租客,他是一个小说作家,还是一个擅长写恐怖悬疑类的小说作家。
    小说作家,不需要出门奔波,坐在家里打字就能赚钱。
    尤其是深夜,坐在落地窗前一边打字,一边欣赏着城市底层的车水马龙,那肯定是灵感不断,稿费飙升!
    然而,这个专门写恐怖小说的作家,竟然被这房子给吓到了,只住了一周,就不得不退房逃跑了。
    虽然说到这里的时候,刘先生是很严肃的在阐述一个问题,然而,我听了之后还是有些想笑……
    一个专门写恐怖小说的作家,居然害怕自己的房间?
    正常的逻辑不应该是,住的地方越吓人,越能给他提供灵感和素材么?
    怎么自己被吓跑了?
    连一点儿职业操守都没有了么?
    这时,就连老陈也有些听不下去了,他伸出手打断房主说:“刘先生,我们对租客的身份不感兴趣,你能不能直接说重点,就直接告诉我们,房子里到底出现了什么,才把租客吓跑了?!”
    被老陈这么一问,我也点点头看向了房主。
    刘先生皱了皱眉,然后又耸耸肩说:“我……我也不知道啊?!”
    不知道?!
    不知道又是什么鬼?!
    我忍不住问:“不知道?你自己的房子你不知道?!”
    刘先生也没听出我语气中的不屑,依旧快速点头道:“是啊是啊……”
    老陈继续问:“那个小说作家在退房的时候啥也没说是么?”
    “对,他没说啊……”刘先生回答说。
    “不能吧,怎么可能什么也没说,”我强调了一句,“刘先生,你再仔细想想?”
    “嗯嗯,”刘先生摸着额头想了想,“他只是说,他不想继续住在那里了,而且付给我的租金也不用退了,具体的原因是什么他真没说,然后他就收拾行李走人了……”
    说完之后,刘先生看向我和老陈,又补充了一句:“你们说,人家都不要租金了,我能不让人家走么?”
    如果真是刘先生说的这样,这就奇怪了?!
    如果房子有问题,租客应该说出来,怎么就灰溜溜地走了呢?
    这未免不符合逻辑啊?!
    于是我低头想了想,又问:“好吧,也许那个作家有点儿心理小问题,不是还有别的租客了么,别的租客退房的时候也啥都没说是么?”
    “对,”老陈也帮腔道,“还剩下九个租客,不可能没一个说原因的吧?”
    “嗯,大多数的租客都没说原因,”说到这里,刘先生竖起了一根手指,“不过还真有一个,他倒是说了……”
    我和老陈的眼睛瞬间一亮,一起问:“说了什么?!”
    “那是一个女老师,教生理卫生课的,干她这一行应该挺有钱的才租了我那房子,她在退房的时候只对我说了四个字……”
    这位刘先生是真墨迹,这都云山雾罩的说了这么半天了,说到关键的时候,他又停了下来,我和老陈都懒得给他捧哏了。
    见我们没人搭理他,刘先生有些尴尬地竖起四根手指,自顾自地说:“难以启齿……”
    难以启齿?!
    这尼玛又是什么意思啊?!
    原来,那个教生理的老师说的四个字,就是:难以启齿!!!
    听明白之后,我就更懵了?
    这不是老师,应该是技师好么?
    她居然能用“难以启齿”这四个字来形容那套房子,干她这一行的不是应该很开放才对,怎么连她都难以启齿了?
    这……这到底意味着什么?!
    这位房主刘先生也是真墨迹,这都水了三章了,依旧没把房子的问题说清楚,最后只用四个字总结了一下,那就是难以启齿……
    这特么难以启齿又是几个意思???
    听到这里……
    我和老陈实在是憋不住了,老陈起身一抱拳说:“抱歉抱歉,实在抱歉,这房子我们是无能为力,恐怕我们也帮不了您什么忙了,要不然就先这样吧,我们就回去了……”
    这一次,老陈是真要走,钱老头和刘先生也拦不住了。
    不过临走之前,刘先生拿出自己的手机,非要加我和老陈的微信。
    加微信也没什么,加就加呗!
    可是,刚加了微信,我就感觉手机震动了一下!
    低头一看,刘先生那边居然给我发了一个红包过来……
    我也是手欠……
    下意识地就点了一下!
    结果就收到了一个“888”的大红包!!!
    哇塞?!
    自从手机能发红包以来,我拆到的最大的红包也只是有3毛钱,没想到刘先生居然给我发了一个这么大的红包。
    很显然,老陈也收到了红包,不过他比我看得远,并没有去点开那个红包。
    如果不去点开红包,过24小时之后,红包里面的金额还会自动回到刘先生的账户里。
    可是我却点开了!
    也就是意味着,我已经收了刘先生的红包了!!!
    其实不是我这人财迷,而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,现在人们玩儿手机,一看到有红包就会不知不觉的戳一下,不戳一下都感觉对不起自己……
    试问一下,这个习惯不只我一个人才有吧?
    可现在就糟糕了,收了人家刘先生的红包,他房子的事情,我似乎就不能不管了。
    毕竟吃人嘴软,拿人手短!!!
    现在我吃也吃了,拿也拿了,如果就这么拍拍屁股走人,刘先生会不会关门放狗呢?
    擦……
    这可怎么办呀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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