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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7章 天井(2)

时间:2024-01-19作者:立残阳

    “不行,别胡来。”
    我否定了烟熏的提议,又道:“虽然不失为一个办法,可一旦有所差池,引发山火,咱们几个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,另外你说的办法跟古代在长城上点燃烽火台没什么两样,到时候恐怕全蒲城的人民群众都知道我们在这里了。”
    段有志重重的出了一口气:“这也不行,那也不行,你说怎么办?”
    就在几人一筹莫展之际,就听得传来“吼”的一声,犹如龙吟虎啸。
    回头一看,头皮都麻了。
    不知什么时候,一只体形似虎,身躯庞大,皮毛黄色,通身满布黑色梅花环斑的野兽正在荆棘丛中盯着我们看,灰白色的大爪子伸展开来,镰刀似的爪钩也伸了出来,蓄势待发。
    马玉萧惊惧万分,喃喃自语:“豹,豹子,是金钱豹。”
    三人如临深渊,纷纷做好了战斗准备。
    直到这时,我才明白,我们太把自己当回事了,刚才那只野兔其实是感受到了金钱豹的存在。
    “吼!”
    又是一声低吼。
    月光下,金钱豹的眼睛散发出幽幽绿光,随着它一声吼,两颗发黄的獠牙显露出来,锋利无比,寒意逼人。
    段有志忙说:“别盯着它看,一旦它感受到威胁就会对我们发动攻击。”
    我咽了口唾沫,压着嗓子问:“这里人类活动频繁,怎么会有大虫呢?”
    马玉萧回答:“大哥,你有所不知,一只金钱豹的活动范围可达几十上百公里,人类大肆开发,使得金钱豹的领地范围严重缩小,这才会与我们不期而遇。”
    我强壮镇定:“这大虫虽然凶恶,可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,咱们别惹它就是了。”
    “祖爷,那你可说错了。”
    段有志目视他处,余光却盯着金钱豹,接着说道:“没有足够的食物,金钱豹也会对人类和家畜发动袭击,之前已经有过类似案例了,而且这东西肯定是饿了,盯着咱们直流口水啊。”
    正说着话,荆棘丛里再次传来了一阵扰动,侧目一看,简直顿时想死的心都有了。
    竟然还有两只金钱豹。
    我紧张的问道:“豹子不都是独居动物吗?这怎么还组团出来了呢?”
    马玉萧解释道:“这两只看着要稍微小一些,应该是刚才那只金钱豹的幼崽。”
    说是幼崽,其实也已经差不多大了。
    论战斗力,金钱豹不如老虎狮子,但却能轻而易举的把健硕的野猪撂倒在地,实力也绝对不可小觑。
    如果只有一只金钱豹,凭我们三人之力尚能勉强应付,如今一只变成三只,我们除非有三头六臂,要不然几无胜算。
    金钱豹突然压低身子,脖子伸的老长,两个肩胛骨高耸着,这是在做攻击前的准备。
    这种情况打又打不过,跑又跑不掉,跟猫玩老鼠一样,太难了。
    反正都是死,不如赌一把,死也要拉着林沧海当垫背。
    情急之下,我硬着头皮说:“进天井。”
    不由分说,段有志拽了拽钢丝绳,第一个俯身进入,马玉萧紧随其后。
    那只大金钱豹突然纵身跃起,张开血盆大口向我扑了过来。
    电光石火之间,我像织布的梭子一样溜进了天井里面。
    “哒”的一声。
    金钱豹牙齿叩合的声音清晰的在我耳边响起。
    死神就这样与我擦肩而过,太惊险了。
    我几乎是掉进去的,重重的砸在了马玉萧和段有志身上。
    连着“哎呦”两声,段有志揉了揉屁股:“又被砸了一下,早知道我躺着不动了。”
    马玉萧龇牙咧嘴:“嗷,嗷,我的胳膊。”
    抬头一看,三只金钱豹围着洞口转圈圈,哈喇子都掉了下来。
    我们所在的地方距离出口七八米,唐让帝惠陵是平地起坟,其玄宫距离地面二十四米,唐玄宗泰陵是依山建陵,玄宫绝对不可能在七八米的深度。
    所以,从一开始我就断定这个天井肯定在此处出现了分支或者改变了方向,经过实地勘察印证了我的猜测完全正确。
    这也是我之前担心林沧海在下面埋伏的原因所在,我怕他躲在拐弯处守株待兔,将我们逐个击破,从而团灭。
    不过,我发现自己多虑了。
    天井在此处确实出现了方向的改变,不过是斜着向上延伸而去,大概有四十五度的样子,还是很陡峭的。
    斜坡上长满了一层苔藓,我试了几次,脚下很滑,根本待不住人。
    “大哥,看这里,有情况。”
    我用手电光照了一下马玉萧,给我使了个眼色,示意旁边有东西。
    我蹲下身一仔细观瞧,石壁上赫然出现了一片新鲜的血迹,犹如一大虫子一样,还在顺着,开凿的凹痕缓缓蠕动。
    “会不会是老鬼的?”段有志问。
    “应该不会。”
    我想了想,指着那一片血迹继续说道:“你们看,血迹不大,也就鸡蛋大小,林沧海消失已经一个多小时了,就算是他的血,也断然不会流动的。”
    “这就怪了,那这血迹是怎么来的?难道还有……”
    没等段有志说完,我打断他道:“别胡说。”
    支锅倒斗,最忌讳自己吓自己,特别是我带着两个生瓜蛋子,他们一旦有了心理阴影,自然而然就会打退堂鼓,手脚也会不自主的往后缩。
    经过仔细的辨认,我在血迹周围找到了几根灰白色的毛发。
    段有志说:“是老鬼的胡子?”
    “不是。”
    我摇了摇头,盯着那几根毛发说道:“人的胡须比较粗,比较硬,而这几根毛发绒细柔软,还有这个位置这么低,林沧海怎么会磕到嘴呢。”
    “兔子。”
    马玉萧眼前一亮,又道:“刚才不是跑进来一只兔子吗,一定是摔断了腿。”
    不管是用枪,还是用细狗追,有过抓野兔的老铁肯定都知道,野兔的前腿短后腿长,要是上坡路,再牛逼的细狗也给累到肺炸裂,可要是把野兔赶到下坡,野兔自己都翻跟头,一抓一个准。
    刚才那只野兔慌不择路,兔急跳井,受了伤,在石壁上留下了血迹。
    虚惊一场,几人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到斜向上的陡坡上面。
    段有志用手机一照,斜坡顶端出现了一双散发着灼灼白光的眼睛正在盯着我们看,正是那只野兔。
    野兔蜷缩在斜坡顶端,瑟瑟发抖,身上皮毛被染红了一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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