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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28章 哪个男儿顶得住?

时间:2024-01-10作者:星星子

    不光是秦始皇,这一刻,诸如李世民,朱棣等人也是第一次见识到英雄之后引发的后续风波与荣耀!
    而卫青,岳飞等人也是从这些村民的眼神,以及那些护送将士眼神中的渴望,看出了什么叫做强军!
    这种军队,才是天底下最可怕的军队!
    当心中的东西,超过生死,那么只会战无不胜,一直缔造奇迹。
    张飞看着刘备,“大哥,能跟你商量一件事不?”
    张飞的眼神透着渴望。
    刘备看着张飞,“咋了,三弟?”
    “打下天下后,我死后,能让我如此威风吗?能给我一个勇冠三军的称号吗?”
    刘备:“……”
    他忽然眼珠子一转,而后对一脸渴望的张飞笑着道。
    “也不是不行,只是这样的话,三弟你就别再打手中的部下了,就连那酒,也别喝了。”
    “要是你再被部下于睡梦中斩杀,割下头颅,我就给你打造一个大大的耻冠三军的牌匾,并且在你家乡大肆宣扬!”
    “到时候你可别怪大哥!”
    刘备笑嘻嘻的道,张飞顿时脸变了。
    “卧槽,好无情!”
    那种场面,他光是想一想,就感觉整个人要炸了。
    如果真那样的话,不如一剑杀了他。
    但不喝酒,人生还有什么滋味?喝了酒不揍一揍手下,他张飞还有什么乐子可言?
    看着张飞逐渐扭曲的脸,关羽和刘备顿时哈哈大笑。
    与此同时。
    画面展现,这也是活着的勇冠三军!
    大汉风云席卷而出。
    十八岁的少年出现在画面中!
    少年将军,意气风发,一杆长枪在手,与之同时的是几乎溢出来的傲气。
    他的身后,那是一脸狂热的将士。
    他们身穿红色盔甲,一样的手持长枪,他们将霍去病围在中央,眼神带着信徒一般的狂热。
    他们高声呐喊,
    “冠军侯!”
    “冠军侯!!!”
    “勇冠三军,冠军侯!”
    阳光下,少年的脸挂着一抹笑容,冰冷闪着寒光的长枪下,无尽的气势席卷,带着少年张扬的狂傲,彰显的淋漓尽致。
    军营中,但凡是霍去病所去的地方,几乎是清一色的崇拜眼神。
    “冠军侯太猛了,出去一趟,直接打到了匈奴老窝,抓舌头把匈奴王庭都给掀翻了,太强了。”
    “我以后也要成为冠军侯这样的猛人,十七岁的侯爷啊!”
    “我不多求了,我只希望能跟在他手下当一小兵,随着他枪尖直指的地方,一起冲锋便是了!”
    徐达:“代入感好强,好像我十七岁的时候,便是冠军侯了。”
    画面上,霍去病走路姿势都不一样了。
    李靖也忍不住的道,“居然有人说霍去病狂,我李靖要是十七岁是冠军侯,我特么比他还狂!”
    程咬金:“加一,哪个少年年轻的时候不狂啊,霍去病,十七岁的狠人,这尼玛能达成他那样的成就,我比他更狂!”
    “皇帝都得跟我小声说话。”
    李二:“?”
    尉迟恭:“这个投影到这我就看懂了,这只怕哪个男人都顶不住霍去病这样的少年生涯吧?”
    房玄龄:“我觉得活成那样,哪怕24岁也值了!即便我一文人,也向往这样的金戈铁马啊!”
    辛弃疾:“别说了,羡慕哭了。”
    汤和:“不,我觉得他十七岁比我七十一岁还精彩还拉风!”
    曹操也是眯着眼睛,掩饰不住内心的向往。
    袁术则是一脸不屑,“说实话,这两,我袁术作为一个男人都顶得住,没啥稀奇的。”
    朱棣:“@袁术,这朕倒是信,但你吧,往下看吧,你能抵挡那一个,朕直播揍儿子,怎么揍,你说的算。”
    朱高煦:“……”
    有没有一种可能,这赌的是他哥哥朱高炽?
    而匈奴的匈奴单于悄然的坐直了身体,看着霍去病,看着投影,他忽然有一股极为不妙的感觉。
    不是,这男人抵挡不住的四字词语,霍去病也能上榜?
    随着画面的盘点,霍去病短暂的一生也是再次展现了出来,只不过这次展现的却是班师回朝之后的上下震动。
    随着盘点时间。
    封狼居胥,饮马翰海!
    皆展现了出来!
    属于少年的张狂在这一刻全都展现了出来。
    高阳声音响起。
    [盘万朝十大男人最抵挡不住的四字词语,第十名,第九名,第八名,第七名,第六名,为国捐躯,先阵夺旗,勇冠三军,饮马翰海,封狼居胥!”]
    [上榜理由:金戈铁马,气吞万里如虎,但凡是心存热血之男儿,哪个不向往战场上建功立业,谁能抵挡为国捐躯,勇冠三军?哪个少年男儿又不向往饮马翰海,封狼居胥?如霍去病一般青史留名!]
    汉武帝顿时笑了。
    一二三,大汉霍去病直接霸榜了三个!
    这波,搞不好稳了啊!
    而就在这个盘点完毕的那一刻。
    刘彻大手一挥,直接颁布了征兵令!
    征兵,保家卫国,护大汉边境安宁!
    驱逐匈奴,踏破漠北王庭!
    壮烈牺牲者,朝廷善后,并有各种称号!
    大汉。
    一不知名位置,一个满脸都是麻子,但却有一把子力气的男人忍不住的怒吼出来。
    “都说我傻根怕死,如果……如果我要是参军的话,如果我能打下一番功绩,封狼居胥当个梦算了,但若是为国捐躯,若是他傻根也能如那个陈姓英雄,那他的家人,他的家乡,都将为他自豪!”
    “干了!”
    “冲冲冲!”
    他拿起家中的大刀,大步迈向最近的征兵营。
    只是一出去,他就傻眼了。
    视线中,村庄内,男人几乎大半都冲了出来,有的拿着镰刀,有的拿着菜刀,有的拿着拖鞋。
    有健壮的,也有瘦的跟麻杆似的。
    但此刻,齐齐的奔赴一个地方。
    征兵营!
    他们高呼着为国捐躯,勇冠三军,封狼居胥的口号,脚下卷起无尽风沙。
    傻根愣了一下,也迈向了人群的钢铁洪流之中。
    其实他们的想法很简单。
    什么?你让我上战场玩命?一次十两金子?这我得考虑一下,有命赚,没命花啊!
    一枚勋章,老家宣传,善后?
    草,我干了!
    于是,征兵令一下,大汉直接沸腾了。
    征兵营的长官也懵逼了。
    他想先弄个侦察营,几十人就够了。
    但看着面前的人山人海,他不禁陷入沉思。
    难道他要用几万人来当侦察营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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