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 白狐事件

人生在世,难免遭遇不公之事,切记要以平和之心应对,切勿如老周般走向极端。各位且听我讲这段往事,故事源自家父之口,约莫发生在 1987 年的豫西山村,其真实性我虽无法全然佐证,但村里老一辈人提起那场灭门案,至今仍会攥紧烟袋杆,指节泛白。

那年我刚上小学,村里出了桩骇人听闻的事 —— 村东头的老周家,一夜之间没了两口人。受害者是老周的媳妇秀莲,还有他们那患有智力障碍的儿子小远。我记得那天清晨,天刚蒙蒙亮,就听见老周家方向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喊,紧接着派出所的吉普车碾着露水进了村,车头上的警灯在雾里闪着冷光,把早起扛锄头的村民都惊得停下了脚步。

后来才知道,凶手不是外人,正是老周自己。

起初警方勘查现场时,所有人都觉得这是场俗套的伦理悲剧。秀莲死在灶台边,后脑勺凹陷,灶台上的铝锅翻在地上,玉米糊糊洒了一地;小远死在里屋的土炕上,被子被染成深褐色,炕沿上还沾着几根带血的头发。老周坐在门槛上,手里攥着把沾血的镐头,眼神直勾勾的,嘴里反复念叨着 “狐狸…… 是狐狸……”。有经验的老刑警当时就摇头,说八成是妻子不忠、孩子非亲生之类的破事,逼得男人动了杀心,现在不过是装疯卖傻想脱罪。

可随着调查深入,所有人都傻了眼。村里的人都说,老周两口子是出了名的恩爱,秀莲每天天不亮就起来给老周做饭,老周去地里干活时,她总在村口的老槐树下等着;小远虽然智力有缺陷,但老周从没嫌弃过,赶集时总给孩子买糖吃,还会把孩子架在脖子上逛庙会。就连派出所的同志去村里走访时,邻居王婶都抹着眼泪说:“前几天我还看见老周给秀莲挑脚上的鸡眼,哪能想到……” 更让人费解的是,警方查遍了老周家的往来账目、书信,甚至走访了秀莲的娘家,都没发现任何矛盾,老周根本没有杀人动机。

审讯过程异常顺利,不是因为警方手段厉害,而是老周从被带走那天起就垮了。他坐在审讯室的铁椅子上,双手抱着头,没等民警问,就把一切和盘托出,可这番话却让案情愈发扑朔迷离。

老周本是个本分的庄稼人,除了种三亩薄田,还在院子里养了几十只兔子。那时候兔肉能卖个好价钱,兔子毛也能攒着换钱,老周家的日子虽不富裕,却也有滋有味。可自打去年秋天,他把兔场迁到山脚下的空地上扩建后,怪事就开始了 —— 兔子总在夜里失踪。

起初老周以为是黄鼠狼作祟,在兔场周围扎了篱笆,还养了只大黄狗,可兔子还是丢。他夜里揣着马灯蹲在兔场边守着,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看清了 —— 偷兔子的不是黄鼠狼,是一只白狐。那狐狸浑身雪白,没有一根杂毛,眼睛在夜里亮得像两盏绿灯笼,悄没声儿地翻过篱笆,一口叼住一只兔子,转身就消失在山林里。

老周气坏了,他把篱笆加高到两米,还在篱笆上缠满了铁丝网,可那白狐狡猾得很,总能找到破绽。有一次,它竟从兔场顶棚的破洞里钻了进来,一夜之间咬死了五只兔子,兔场里到处是血,看得老周心疼得直跺脚。

半年前,老周实在忍无可忍,托人从县城买了几个捕兽夹。他还特意琢磨了好几天,把捕兽夹的弹簧调松了些,让轻巧的兔子踩上去不会触发,只有体型较大的狐狸踩上去才会夹住。那天傍晚,他趁着天黑,把捕兽夹埋在兔场周围的雪地里,上面盖了层干草,又撒了点兔子粪做诱饵,心里琢磨着:“只要夹住你,看你还敢不敢来!”

现在回想起来,老周说他当时只是想捉一两只狐狸,让它们不敢再犯,可世事往往难以预料。第二天清晨,他裹着棉袄去兔场查看,刚推开木门就愣住了 —— 雪地里躺着一只白毛大狐,捕兽夹死死地夹着它的后腿,那腿骨已经断了,雪地上拖出一道长长的血痕。狐狸早已没了气息,眼睛却睁得大大的,绿幽幽的眼珠盯着天,像是在控诉什么。